作者:飞龙世纪物流 发布时间:2025-12-17 字体:大 中 小
本文做深圳与香港跨境中港陆路运输的飞龙世纪物流公司带大家来了解进出境快件、邮件、跨境电商商品三者之间报关及运输方式的区别,希望对有需要的货主朋友有所帮助。详细如下:

一、物流承运方式不同
快件是由快件运营人承运并向海关申报。
邮件是由邮政企业承运并向海关申报。
跨境电商商品种类较多,其中:
1.B2C零售进口模式包括直购进口和网购保税进口。
直购进口:境内消费者跨境网购后,相关企业分别向海关传输交易、支付、物流电子数据,提交《申报清单》,商品以邮件、快件方式运送入境。
网购保税进口:指电子商务企业境内代理人将整批商品运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并向海关报关,海关实施账册管理。境内消费者网购区内商品后,相关企业分别向海关传输交易、支付、物流电子信息,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申报清单》,海关按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征收税款,商品放行后,通过快递方式进行国内配送。
2.B2C零售出口模式包括三类。
零售一般出口:境外消费者跨境网购后,相关企业分别向海关传输交易、收款、物流电子信息,提交《申报清单》,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方式通关,跨境电商综试区内符合条件的商品还可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统计”方式通关。
特殊区域出口:包括“跨境电商特殊区域包裹零售出口”和“跨境电商特殊区域出口海外仓零售”两种形式。
跨境电商特殊区域包裹零售出口指企业将商品批量出口至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海关对其实行账册管理;境外消费者通过电商平台购买商品后,通过快递形式送达境外消费者。
跨境电商特殊区域出口海外仓零售指企业将商品批量出口至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海关对其实行账册管理;企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完成理货、拼箱后,批量出口至海外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完成零售后再将商品从海外仓以快递形式送达境外消费者。
B2B出口模式:包括直接出口模式以及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直接出口模式是指境内企业与境外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是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出口至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

二、限值不同
1.个人物品类快件、邮件限值:
个人寄自境外的进境物品,每次限值为2000元人民币。个人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2.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限值:
单次交易限值为5000元人民币,年度交易限值为26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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