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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知识:能经跨境电商进口的宠物食品介绍

作者:飞龙世纪物流    发布时间:2026-08-26    字体:     

近日,飞龙世纪物流公司收到不少关于宠物食品经香港进口到深圳的物流咨询。这里,我们和大家介绍通过跨境电商进口的宠物食品的通关及检疫要求,希望对有需要的货主朋友有所帮助。

宠物食品,也称宠物饲料,根据农业农村部《宠物饲料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宠物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宠物直接食用的产品,包括宠物配合饲料、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其他宠物饲料。宠物食品通常是介于人类食品与传统畜禽饲料之间的高档动物食品,按照用途分为宠物主食(猫粮、狗粮等)、宠物零食(罐头、鲜封包、肉条、肉干等)、宠物营养保健品(钙、维生素、蛋白等营养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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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通过跨境电商进口的宠物食品有哪些?

根据《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9年版)》(以下统称“《清单》”),列入《清单》内的商品,方允许通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该清单明确允许通过网购保税方式进口零售包装的狗食或猫食罐头及其他狗食或猫食。

网购保税进口宠物食品有哪些检验检疫要求?

首先,海关总署对允许进口宠物食品的国家(地区)、产品实施检疫准入监管,对宠物食品的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登记制度。进口宠物食品应当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其中狗食或猫食罐头无需办理检疫许可证。

其次,根据《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发〔2018〕486号),海关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执行有关商品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根据《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4号),海关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在商品销售前按照法律法规实施必要的检疫,并视情发布风险警示。

因此,跨境电商企业在宠物食品入境前或入境时应向海关报检,依照《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报检时应当提供原产地证书、贸易合同、提单、发票等,并根据对产品的不同要求提供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检验检疫证书。(文章出自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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