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飞龙世纪物流 发布时间:2026-06-09 字体:大 中 小
为提高通关效率,实现进口货物的快速通关和流转,减少货物在口岸的积压,海关对进口货物分段实施准入监管:第一段在进境口岸海关实施‘是否允许货物入境’监管,第二段在目的地海关实施‘是否允许货物进入国内市场销售或使用’监管。”
飞龙世纪物流公司是专业做香港与国内跨境公路货物运输的,在实际的经香港进口到国内的物流中,有遇到过不少实施目的地查验的货物。

我们的报关员表示,在该模式下,进口货物提离进境地口岸监管区后,由企业自行运输和存放。对有目的地检验要求的货物,应当于进境口岸海关放行后20日内,向目的地海关申请检验。海关对有目的地检查要求的货物,实施检验,以确定是否允许货物进入国内市场销售或使用。”
目的地检查到底是在进境海关,还是口岸海关实施呢?
进口货物有目的地检查要求的,目的地检查由企业申报的目的地海关实施。对于同时有‘口岸检查’和‘目的地检查’的进口货物,企业在货物提离卡口前,可向口岸海关申请实施合并检查,对于符合条件的货物,将由口岸海关实施全部检查手续
进口货物在离开口岸放行时会有目的地检查的提示吗?
进口货物在离开口岸放行时,针对目的地检查,海关不会有相关文书告知企业,目的地检查信息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时的回执信息告知企业的,该回执信息里面包含有目的地检查的通知信息、办理的具体主管海关信息及相关违法责任提示。

飞龙世纪物流公司是专业做香港与国内跨境公路货物运输的,在实际的经香港进口到国内的物流中,有遇到过不少实施目的地查验的货物。我们的报关员提示,企业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时,一定要注意查收系统反馈的回执信息,如有目的地检查信息,应当于进境口岸海关放行后20日内,向目的地海关申请检验,未完成目的地检查的进口货物,禁止进入国内市场销售或使用,擅自处置将可能面临海关处罚。
如果企业发现目的地检查漏检,应当第一时间主动联系目的地检查海关明确处置措施。